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
		护眼
    	关灯
	上一页
	目录
	下一页
	
		  		再次相遇  (第12/27页)
思乱想很好打发时间,其实很浪费时间,可是b起看书,我b较喜欢思考。    如果说我将我所思考的全说出口,那麽我这个人,就会被人定义成聒噪,散慢,疯癫的存在。    别人所说所想的,我大致上都有想过,不过我并不会提,因为我不会想给自己找麻烦。    1    勇於发表这种事情,是给成功者所争取的。    我并不奢求成功,我只要安份过日子,悠哉的工作,拿微薄的薪水,混入社会底层就好。    对於剑本所说的,我并不会否认,就如我所说的,社会交际。    我并不会排斥交朋友,毕竟以一个孤单的童年,孤单的过去,我实在不想去回想。    看到别人被人欺负,在旁边说自己以前也被欺负过,很懂那感受。    那又怎麽样?    你自己决定被欺负的,那种事情值得说出口吗?别笑掉别人大牙了,不过只是想求同情罢了。    当然,这样想的非常偏激,非常不以别人的角度去想。    但是,如果因为被欺负就乾脆让他们欺负,不会想办法自己改变吗?    如果,有人能伸出援手拯救,你就可以脱困了吗?    1    是吗?    我并不认为那种自称正义的人,伸出的援手是出自於救助。    或许那也只是,看不下去罢了,看不下去欺负他的那群朋友们会受难。  
		
				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